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

来源:编辑:2016-12-19



内容提要

《教育部 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是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校长培训(高级研修)开发项目(LBZD080)”的成果之一,是校长培训的核心教材。

《教育部 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系统阐述中国职业教育从古到今的发展线索、主要政策、制度措施和思想观念。全书由古代教育中的职业教育、近代早期的工艺技术教育、实业教育体系在近代学制中的确立、从实业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型、国民政府执政时期的职业教育、新中国建立初期的专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的兴起及再遭摧残、新时期职业教育的恢复和发展、职业教育成为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等九章组成。

《教育部 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案例典型、脉络清楚,对于提高职业学校校长及其他职业教育工作者认识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历史经验和展望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作用。


文摘

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通问题,历来是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考虑因素,既关系到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涉及普通教育的定位。

1904年《奏定中学堂章程》规定:普通中学堂“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各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抵为宗旨”。是括升学和就业双重任务的,且从业放在深造的前面,强调“以实业日多,国力增长,即不习专门者亦不至黯陋偏谬为成效”。1913年《中学校令》规定:“中学校以完成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则只是完成普通教育的任务,完全不提从业了。1922年学制的突出特点就是将职业教育融会到中小学教育之中,尽管实际运作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国民政府执政后,继续提倡普通教育中设置职业教育内容。1930年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提倡各级教育均应重视实验,培养生产能力与职业技能。1931年教育部规定:自本年度起,原普通中学应一律添设职业科目或增设职业科,是要继承办理综合中学的意向。1932年颁布《中学法》,规定中学“以发展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并为研究高深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准备为宗旨。”明确了普通中学有为继续深造和准备就业两方面的目的。

《教育与职业》在1931年1月和6月编辑发行了两期《中学革命专号》,认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教育问题的焦点是中学,因此革新教育必须从中学革命开始。认为办教育一定要根据中国社会情况,中国化的教育,这就是要推行平民主义和生产主义的教育,无论何种教育都是职业的预备,因此,职业教育值得提倡,它既是训练平民谋生的又是可以发展国家产业的。在中学融入职业教育成为当时通行的看法。但是普职融通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学职业课程的设置也是几起几落。1929年的中学暂行课程标准在初中二年级设置职业课目,1932年的正式课程标准又将其取消,改工艺科为劳作科,劳作科分工艺(大略相当于工业技术)、农业、家事3种,供学生选修。1936年的修正课程标准又增设职业课程,1940年的修正标准规定职业课仅在部分学生中开设,至1948年职业课又不列入正式课程。特别是中学的毕业会考也只是考几门主干课,没有职业科的课程,为就业服务的目标也就形同虚设。这说明,民国时期在对普通中学如何兼顾就业与升学的双重任务方面,尚未形成比较稳定、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