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来源:汽车服务系2016-12-26 09:12:26 查看数0

各市教育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经研究,定于2017年1月上旬举办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大赛时间:2017年1月3日—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江苏中华职教社联合主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共设12个类别70个竞赛职业(工种)和项目(详见附件2)。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即2014年9月以前在聘教师)。获得过省赛、国赛学生组一等奖的学生选手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2017年度竞赛。获2015年、2016年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2017年度竞赛。团体赛每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具体规定详见附件2备注)。
现代物流技能大赛增设职工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命题范围详见《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
    参加中职组比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相应的奖励政策,但必须按时参加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和考试,具体奖励政策及实施办法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9〕4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苏教职〔2011〕10号)文件;参加中职组、高职组比赛的五年制高职学生不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
    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予以优先评选  “江苏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对获得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对具有国家职业技术标准的职业工种,且获得教师组(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获荣誉称号的赛项见附件2。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教练奖。
    3.团体优胜奖
    团体优胜奖以职业学校为单位设置,根据其选手在省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团体优胜奖取前20名。对单一专业大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前3名学校颁发专业优胜奖。
    以上参赛选手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以及团体优胜奖证书均以“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
    根据省级比赛的结果,将选拔部分专业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六、组队与报名
    各市教育部门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各市教育局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大赛报名工作,并先期参加报名系统操作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各市必须于2016年12月7日前将参赛选手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网络报名系统将于12月5日24时关闭)。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中职、高职学生组及教师组参赛选手均由各市教育局职教处统一网上报名,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盖章确认的纸质报名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学生组参赛选手须另提交录取名册复印件。教师组参赛选手须另提供如下纸质材料: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在编教师提供在编证明及年度考核表;聘用教师提供连续聘用三年以上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报名参加电气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竞赛的选手需有电工上岗证或维修电工(或安装电工)技术等级证书。参加户式中央空调安装与调试项目的选手需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工(或制冷工)技术等级证书。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各赛点承办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大赛期间各赛点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委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旅游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江苏省中华职教社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