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理、守规范 ——记鼓楼区人民法院参观有感

发布时间:2019-12-13 查看数0

2019年12月10日下午,我们学校组织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庭审。学校希望通过本次刑诉案件的庭审可以让我们真正切实的了解到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的真实审理过程,以及体会我国司法工作的权威性。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更好的理解法律。

这是我第一次出庭听审,在去法院的路上心中有些小小的激动,在我和同学们在法院门口站好合影时,我想,接下来一定会是一个神圣的时刻。

当我走进法院大门时,以前只从网络上见过的法院多少心中有些紧张。一入眼帘的就是法院里标志性的天平,天平象征着公平和公正。在往里走就写着法院的标语,那些个红色的大字看着就令人肃然起敬。

坐在听审席上,带领我们的老师和我们强调了法院听审的注意事项,瞬间安静的气氛让我对这次的听审活动充满了期待。法院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盗窃者夏某应今年9、10月在不同的地方偷窃了三辆面包车内的财物被当时人报警所被警方抓获。本次听审的案件有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及被告人。下午2:30正式开庭,先是由审判长宣读法庭听审纪律,宣读完后确认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以及被告人犯罪史。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盗窃他人财物,并找出了多项证据。公诉人宣读完毕后,法官问被告人证据是否有错,被告人只讲盗窃金额有误其他都正确,并且承认所有罪行。之后法官叫被告人最后的陈述,被告人说:“是应自己患有严重的糖料病和肺结核没钱治病才去盗窃的,认罪认罚。”法官说:“请不要说与本案件无关的事。叫被告人在次进行陈述。”被告人起立面对法官和公诉人说:“前面犯的错请宽大处理,从轻处罚,知道自己所犯下的错,之后会好好反思。”法官宣判全体起立:“由于被告人认错知错态度良好,量刑宽大处理,从轻处罚。但应盗窃次数多,盗窃金额少,判刑3个月,罚款1000元。”宣判完毕全体坐下。审判完后法官问我们对于本案件有没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大家对法律这方面的知识还不是很了解,又是第一次听审,在紧张和兴奋的状态中还没有走出来没有一位同学提问,法官笑了笑就走了,被告人被两名警官也带出了法庭。就这样我的第一次听审结束了。

这是我第一次进法庭听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了,这次的法院之行更让我明白了法律是我们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遵纪守法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任何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总之,这次法院之行带给我许多深刻的思考,身临审判现场,无论是在思想道德课上学法律知识,还是对法院、法律都有了重新认知,提供了绝好的学习机会。作为一名商校的普通学生,能得到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是非常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