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系社团—漫研cosplay社
社团名称:漫研cosplay社
活动时间:周二16:00——17:00
活动地点:15中高会计2
指导老师:张琴
宣传语:动漫生活,从此开始…… 体验动漫生活,感受动漫情调,追求动漫爱情,回忆动漫人生…… 你是否感受过动漫中的迷离,你是否追忆过生活中的点滴…… 在这里,总有一种兴趣是你想要的; 在这里,总有一种生活是你梦见的; 在这里,是另一个自己 在这里,是另一个真实的你……
漫研cosplay社团章程
(201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 财经系漫研cosplay社
第二条 本会是由我校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社团。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演讲爱好者 社团,是广大演讲与口才爱好者自发组织的社团。活动形式:以深受同学们欢迎的PPT演说为主要活动内容,
第四条 社团的目标是提高广大社员的综合能力;社团的宗旨是“为广大动漫爱好者服务”;社团的办会方针是“理论联系实际,全方位提高我们社员的素质”;社团的准则是“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社团的工作方针是“准时高效”;社团的奋斗目标是“用信用和实力打造一流的社团”。
第五条 本会接受学校团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活动范围
(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的方针、政策、校规、校纪。
(二)承办学校办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社的社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社章程;
(二)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第八条 社员入社的程序:
(一)提交入社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本社秘书处办理有关入社手续并发给社员证。
第九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要求本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权利;
(六)有退社自由。
第十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
(四)交纳社费;
(五)向本社反映有关信息,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社员退社:
(一)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并交回社员证。
(二)社员不交纳社费或无故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视为自动退社。
第十二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社团公开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社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在本社社团部监督下召开;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
(三) 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社员大会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社社员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社员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须报社团联批准。
第十六条 社团理事会是社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代表社团向社团联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 社团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三) 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财务状况;
(四) 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社长、副社长、财务理事及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方针及社团的工作要求;领导本社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社团下设组织部、培训部、外联部、宣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2、负责社团活动能够的后勤保障工作;
3、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二)、培训部: 负责影视的剪辑和寻找,外景的编辑和寻找,成员的教导和培训。
(三)、外联部:
1、负责社团与社员的联系;
2、联系赞助商,争取赞助;
3、加强社团和社团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的形象
(四)宣传部:
1、负责整体活动的宣传方案的拟订和各项宣传工作,如海报、传单制作编排、横幅内容的拟订及其他宣传方式以及场地整体布置;
2、通过海报,标语,板报等形式,做好社团的内、外宣传工作,提高社团的知名度;
3、对社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的宣传报导,及时准确的向同学们传递各种信息。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本社经费来源:
(一)社员交纳的会费;
(二)团体及个人的捐赠;
(三)挂靠部门(单位)拨款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社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为社员服务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按照社团有关规定收费前向社团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收取会员会费。对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增收会费,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团查明情况属实并批准后方可增收。
第二十二条 本社财务管理人员应在该社团招新前三天,到社团领取会费收据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收取会费现场将收据发放至交费会员手中。对于没有使用的收据,必须及时返还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 本社用于报销用的活动发票必须将活动事项,日期等内容定于发票反面,并由当事人签字,发票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对于需要校内外部门或单位提供赞助的社团,须向院团委和社团汇报,批准后方可联系赞助并汇报结果。必须严格区分会费与学费,会费有其对应收据。负责人有责任定期向本社的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 本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各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本会财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活动为依据,以一个学期为一个会计期间,向学校团委反映财务状况。收缴社费的过程中不得有隐瞒会员会费等舞弊行为并且须使用收据。各社团的会费由社团自行管理,供该社团专门使用,但社团经费的账目须到团委备案并及时更新,且必须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抽查。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经费作为社团的公共财产,用于为会员集体服务,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或本社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成员联名提出,并提交本社社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社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员大会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报社团联核准后生效,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因宗旨变更、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理事会提出最终终止方案。
第三十条 本社终止方案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联审查同意,报校团委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社终止前,须在社团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本社经社团联本利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社团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共青团南京商业学校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