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七周国旗下讲话—防范校园暴力
本周的晨会由14城职会计2班的同学发言,演讲的主题是防范校园暴力,做一个遵纪守法、依法行事、遵守校规、依规行事的公民和商校学生。
校园是我们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本该不是暴力阴影所该笼罩的地方,可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区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在校学生。
从80年代末到现在已出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我国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并不是孤立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存在,受影响的绝非个别学生,而是所有的青少年,而校园本应是一片净土一坐象牙塔,但校园暴力却频频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
那校园欺凌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是作为加害者的学生?老师?还是学校呢?不,这些都不是本质,其本质是更为恐怖的存在,不止存在于教室办公室家庭里,而是存在于生活的各各角落里。使得我们不得不察言观色,随波逐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多数派自然的被认为是正义的,意见相驳的就会被排挤。基于此基础我们不应众生相而应所信有所依,懂的站在他人立场看待矛盾,我想这是解决校园暴力所体现出的人际交往问题较为有效的解决方法。
儒家学说认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开始只是一个萌芽,而且它随时会遭到私心杂念和外界诱惑的摧残。这萌芽要成熟、长大,就需要特别的守护和滋养。提高德性固然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修养过程。而我们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种子,是长不出和平的芽,靠暴力也是解决任何问题的。
同时我们自身应做到、不崇拜暴力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不参与校园暴力。树立正确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的发生。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要有依法的意识,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要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的意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救助。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上报并注意搜集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出示。
我想倘若能做到上述的种种依法,那遵守校纪校规自然也不在话下。
希望大家都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依法行事、遵守校规、依规行事的公民和商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