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国旗下讲话—食品安全法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12月也是法治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我校学生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推动我校学生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我校于12月4日开展了以“普法教育”为主题的晨会。
12月4日的晨会,财经系还特意邀请了鼓楼公安分局的周警官为北校区学生做了以“食品安全法”为主题的发言。周警官在发言中说道“近日,不少女生为了减肥在网上购买减肥药,使用后发现不但没有减肥效果,吃完反而出现不良反应。经国家食药监管部门检验发现此类减肥类产品添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等违禁药品,长期服用会导致心脑血管病和心律失常。”他表示在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要理性认识保健食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健食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服用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说明书服用,且不能代替正常饮食。如有发现食品有违法添加行为,请拨打投诉热线投诉举报。周警官强调“食品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加强政府监管、强化企业责任的同时,我们自己的监督和维权也极为重要。”
通过本次晨会,同学们受益匪浅,都树立了食品安全与自我保护的意识,深刻的意识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系部针对宪法日的内容,又在全校内开展法制安全进校园主题班会,强化了学生安全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了全体师生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大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