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校区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班主任专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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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一楼录播室
主持:端俊
参加人员:全体班主任和德育行政人员
一、文件学习:
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体罚也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
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1. 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 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3. 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4. 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5. 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防止媒体过度宣传、渲染,控制、保护隐私。
6. 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7.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二、措施:
晨会宣讲
主题班会
告家长书
问卷调查
微信公众号
大屏宣传
倡议书
三、成立四个组:
1、现场防护组:
2、疏散引导组:
3、通讯联络组:
4、现场救护组
四|易收到欺凌学生排查
1、 身体机能障碍
2、 偏激、敏感、心理问题
3、 令人讨厌、万人恨
4、 弱小、痴呆,智力障碍
强调:随时关注、发现异常行为随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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