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6 关于成立南京商业学校2016级家长学校的通知

来源:编辑:2016-11-23

关于成立南京商业学校2016级家长学校的通知

 

各系部及有关处室部门: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南京商业学校2016级家长学校,统一归口管理各校区2016级学生的家校联系、家长学校活动开展等工作,家长学校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校 长:宁霞

副校长:丁亚群 孙斌 

各分校校长:黄宁捷  周静  李静   仲卫华  端俊 

王子江  刘平 

家长学校下设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职责见附件),挂靠在学生工作处。

中心主任:丁亚群

副主任:孙斌

  组员:各系部德育主任、各班班主任、学生家长代表

 

 

 


 

附件:家长学校工作职责

 

 

南京商业学校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家长学校工作职责

 1、校长负责对家长学校全面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家长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在办学目标,办学特色上给予重视。关心,指导。

2、副校长协助校长具体分管家长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包括家长的培训工作,处理好家长的反馈意见。规范家长学校的办学特色,检查计划,实施,总结。

3、分校校长负责家长学校的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负责课堂定期向家长开放工作;宣传教育改革的前沿信息。

4、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5、分校校长具体负责家长学校培训、家长会的安排、家校联系等具体工作。

6、各分校校长负责对家长进行法制、安全等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7、家长代表参与学校家长学校的管理,负责监督学校家长学校的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对家长学校的意见,配合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工作。

8、家长代表能够代表家长的意愿,负责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协助学校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清凉门大街嫩江路36号 | TEL:025-86655216/025-83328633 | ICP备案:苏ICP备15003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