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今冬明春全区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及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2016-11-04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宁消委 [2016]13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宁政传[2016]6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就今冬明春全区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及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高学校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十八届六中全会、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区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

二、工作步聚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5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积极推进燃气等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切实掌握各校使用燃气基本情况,请各学校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11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依法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蔡双根任组长、中教科、初教科、职教科、安全科及后勤管理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校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把教职工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按要求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检查记录,配齐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12月底前,各单位要对前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没有排查到的要全部排查到位,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要逐条逐项地明确主体责任、解决方法和时限。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和致灾因素,严查用火用电安全,严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查危险物品和易燃装修材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学校自查和上级机关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需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员,学校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明确专人管理,灭火器定期检查更换,保证能够安全有效使用。学校的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教室和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都要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积极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干部和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学校的重点部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寝室等重点部位的用火、用气、用电等都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学生寝室的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严禁私接电线、私装插座和使用明火,各校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做到日巡查、周汇总、月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切实提高各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11月份是消防安全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减少火灾的重要措施。各校要在“11?9”消防宣传周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活动,要结合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工作,确保消防知识宣传工作深入师生心中。学校近期可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每个班级要出一期消防主题黑板报;布置学生写一篇消防知识为题材的家庭作业。通过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升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五)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守安全红线,结合《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标准》等相关要求(附件2),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燃气安全管理隐患,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燃气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杜绝学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制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防控及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将视情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并于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推进情况,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燃气专项整治情况总结。


鼓楼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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