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南京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编辑:2016-08-31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宁食药监食餐〔2016〕212号


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南京市秋季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6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局制定了《2016年南京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2016年南京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全市高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初等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现象。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三)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是否配备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五)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各岗位从业人员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按规定留样并规范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六)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食品(如:亚硝酸盐等);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八)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

四、时间安排:

(一)各区自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区市场局要以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食堂、近年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为重点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自查结束后,请各区局于2016年9月11日前将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及统计表(附件1)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报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处。

(二)省市督查阶段(9月11日~9月17日)

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于9月中旬联合教育部门进行督查。届时,市局将另外随机抽查2-3个区,每个区抽查2-4所学校食堂,检查内容主要为专项整治的内容,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区学校食堂开展随机抽检,2016秋季学校抽检共安排300批次(抽检计划详见附件2),抽检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18日~9月20日)

市局将根据各区自查情况和省市督查情况对各区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筹划,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场局要以对学生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改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查违法行为

各区市场局要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管理、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附件3)。严厉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分级管理,巩固提升成果

各区市场局要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提高学校食堂提升工程的成果。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问题的排查,并针对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有效排除安全隐患。2016年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实现A级(优秀)学校食堂比例不低于60%,C级(一般)学校食堂比例不高于10%。

(四)稳步推进,建设明厨亮灶

各区市场局要按照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将学校食堂的操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视频显示、隔断矮墙三种方式之一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实现阳光操作、透明管理、群众监督。争取在年底前实现各类学校食堂的“明厨亮灶”覆盖率不低于60%,并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全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市局餐饮处联系人:胡守志,联系电话(传真):84639037; 电子邮箱:njfood@163.com。市局稽查局联系人:樊勤,联系电话:84639186。


附件:1.2016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

           2.各区2016秋季学校食堂抽检计划安排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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