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已到期房屋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鼓楼区公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鼓政办[2013]39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开展区公有房屋租赁活动,规范全区公有房屋出租管理 。按区领导要求,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已经到期的房屋填表报至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要求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无纠纷(如无到期房屋则不需填报)。
联系人:李小红
邮箱:2622486595@qq.com
电 话:86630963
鼓楼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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