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内涵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总结学校在2020年教育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逐步形成我校浓厚的科研氛围,全面提高我校教科研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商业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全校积极参与教科研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和教科研工作。
2.积极投身教育改革,2020年主持或参与(核心成员)校级以上课题,阶段研究成果较丰富。
3.2020年在省市级以上期刊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参编书籍达一万字以上等。
4.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类比赛,并获得奖项的。
5.积极组织或参与教科研活动,在系部有一定的影响。为市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领衔人、“领军计划”成员等。
三、评选程序
⒈全校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申报“教科研先进个人”,填写《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
2.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校内专家组对申报的先进个人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报至校领导批审。
3.各系部教科研先进个人名额为系部总人数的5%。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南京商业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论文、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竞赛证书、荣誉证书等,与申报表装订成册,系部收齐后一并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3.各系部填写《南京商业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
4.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3月1日下班前。
请各系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在认真总结本系教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教师依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附件:1.南京商业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2.南京商业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个人申报汇总表
南京商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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