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佳职教教师”和 “十佳职教培训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编辑:2020-05-18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国务院建立了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我市的职业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市职业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路径,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教教师和职教培训师。2020年,适逢南京职教联合会成立十周年,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职教事业的发展,鼓励先进、吸引人才,经研究,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南京职教联合会。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院校、企业的领导、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京职教联合会,负责具体工作。

二、评选名额

“十佳职教教师”10名,“十佳职教培训师”10名。

三、评选办法

依据《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填写“十佳职教教师”和“ 十佳职教培训师”评选登记表进行申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评议,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进行无记名投票,共产生“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入围人选各20名,经公众投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究确定“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各10名,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相关评选工作,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南京职教联合会报送候选人材料(一式四份)。

南京市教育局联系人:刘建刚,联系电话:83639947。

南京职教联合会联系人:范蔚东,联系电话:84732189。

附件:

1.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评选办法

2.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候选人登记表

3.南京市“十佳职教培训师”候选人登记表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总工会

2020年4月3 日


附件1

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

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评选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鼓励我市职教教师和职教培训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职业教育事业,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建立“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评选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一)注重业绩、实效为先原则。评选着眼于教学生、带徒弟所开展的工作,特别是取得的业绩,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二)注重创新、立足高端原则。优先考虑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重大工作进展的申报者,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规范、坚持“三公”原则。申报推荐、评选全过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所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施行。

二、评选范围、周期及奖项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宁高校、高职和中职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特别是南京职教联合会会员单位中,所有从事职业教育的专兼职职教教师和职教培训师。

(二)评选周期

每两年评选一次。

(三)奖项名额

每次评选“十佳职教教师”“十佳职教培训师”设当选奖和入围奖各10名,共计40名。

三、评选条件

凡申报“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具体标准如下:

(一)高等院校专兼职教师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2.热心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工作,主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事业需求开展科学攻关研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褒奖;在职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得到业界公认,受聘于行业委员会、行指委、教指委专家等;对职业教育发展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发表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高水平论文(应有相应的论文引用率),出版关于职业教育的专著教材;承担职业教育的重要课题,具有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科技发明专利等;被评为非遗传承人、时代工匠;指导的学生在全省或全国职教系统的各类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二)市属高职院、中职校(含技工学校)和部分企业自办的技校专兼职教师

1.担任本专业教学(或带徒)任务5年以上,近两年来,教学型教师在课堂授课每年不少于200课时(应不低于本单位规定的学时要求),听课学生不少于100名;科研型教师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60课时。

2.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技能教学一线工作经历5年以上,主讲课程或传授技能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职业教育相关论文,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技能方面),参加过省级以上各层次技能大赛。

4.在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评比中获得过综合褒奖,在行业里以个人名义命名过工作室。

(三)企业(含培训机构)人员

1.担任企业技能培训教学(或带徒)任务5年以上,近两年来在车间、班组传帮带徒时间每年不少于60个工作日,人数不少于20名。

2.指导企业员工或徒弟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在本人牵头或带领企业员工或徒弟参加的科技成果评比、职业技能竞赛、论文设计评选中,取得本系统(本行业)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市级竞赛二等奖以上,且该竞赛在本地区或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声誉和影响力。

3.从事企业内训教材开发工作,并在社会取得较好认同和使用情况,并获得相关部门褒奖。主讲课程或传授技能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能力,在企业实践或在生产一线工作经历3年以上,取得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实操教学或技艺传承成果。

4.积极进行教学条件改进或生产工艺优化,注重教学仪器或生产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以及相应教学实训或生产实操项目的设计和更新,能有效应用于教学或生产中,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在本行业学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成就。

5.面向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课题或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或实际效果,或获得具有教学或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获得企业培训其他荣誉称号的。

四、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申报。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介绍候选人主要事迹(2000-3000字),填写“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评选登记表。

(二)组织评选。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评议,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进行无记名投票,共产生“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入围人选各20名。

(三)公众投票。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并分“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两组进行网上公众投票活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情况,讨论并投票确定“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各10名。

(四)网站公示。对评为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颁证褒奖。经过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入选名单,并颁发证书。“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的前三名由南京市总工会给予褒奖。

(六)宣传推广。将“十佳职教教师”和“十佳职教培训师”获得者,纳入南京职教联合会“三网四库”中的“师资库”和“专家库”,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附件2

《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在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职教工作时间

 

获 奖 情 况


学 术 成 果


主 要 事 迹 (限500字以内)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南京市“十佳职教培训师”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在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职教工作时间

 

获 奖 情 况


培 训 成 果


主 要 事 迹

 (限500字以内)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清凉门大街嫩江路36号 | TEL:025-86655216/025-83328633 | ICP备案:苏ICP备15003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