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2020-02-14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201号)、《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实行经费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对象及范围

奖补范围为全省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聘请的兼职教师。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领域,支持一批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我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包括省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兼职教师包括个人兼职和团队(3人左右)兼职两种形式,优先奖补长期聘用的兼职教师。

二、奖补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制度。

(二)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职业院校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学校需与行业企业或个人签订相关兼职协议(明确工作内容、任教学时等)。原则上每学年任教时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其中,团队成员每人不少于60学时),主要承担授课、指导实习实践或技能大赛、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三、奖补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2020年度中职学校奖补1000人,高职院校奖补800人。各设区市奖补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每校申报10人,其他高职院校每校申报8人。符合条件的省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不占奖补名额。

(二)奖补对象的有效协议兼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省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奖补适当向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倾斜。2017、2018已经获得奖补的兼职教师的学时不得重复统计。

(三)对各校上报兼职教师人选,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已经发放部分少于2万元,不足部分可用此项经费奖补;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发放已经达到2万元,不再对该人选进行额外奖补(年度课时超过160学时除外),奖补资金由学校统筹用于符合条件兼职教师人选的奖补工作。

(四)各校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人员资质并公示,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应单位2020年度所有对象的奖补资格。中职学校需经过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统一申报,高职院校直接申报。

(五)请各地、各校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送《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兼职教师协议、任教学时表和学校支付课酬凭证等材料(附件4)。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地区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奖补的申请材料负主要审核责任,对所审核的申请材料存档备查。

省中职师培中心联系人:徐伟,电话:025—83758123,邮箱:jszzspzx@163.com;

省高职师培中心联系人:周雅倩,电话:0519-86953680,邮箱:gzspzx@163.com。

附件1:2020年中职学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表.pdf

附件3: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pdf

附件4: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请材料目录.pdf

省教育厅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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