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省联院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2019-05-17

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奖励在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教学成果的个人和集体,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苏联院办〔2007〕2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在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和工匠精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论著等。

二、评选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符合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取得明显实效。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194月30日。

3.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并在同类学校之间产生积极影响。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程序

1.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2.申报数量。分院推荐名额为每校4个,办学点推荐名额为每校2个。各分院(办学点)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在学院规定的推荐名额内进行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教学成果概述(附件2)一份。

3.具体教学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著作等)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评价意见等一份(需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二)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请各分院(办学点)按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准备材料,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复印件审核后盖学校章),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申报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附件4)。

2.请各分院(办学点)于20196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9号楼509室;联系人:钱文琴,联系电话:025-83335112。并同时将《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教学成果概述》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qianwq3399@163.com,单个成果文件包(不压缩)名称:学校代码+分院(办学点)名称+成果负责人姓名,以学校为单位的压缩包文件名:学校代码+分院(办学点)名称+教学成果(学校代码见附件5)。各校需在线填写《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汇总表格式及填写网址见附件6

附件: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教学成果概述格式

3.《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说明

4.档案袋封面

5.分院(办学点)代码

6.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请到学院网站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5月13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9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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