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
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根据《南京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宁教高师[2011]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将于2018年1月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南京市职业学校全体教师
二、审验时间和审验方式、地点
学校名称 | 审验时间 | 审验方式、地点 |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卫生学校、南京市中等专业(走读)学校、江苏广播电视学校 |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00 | 市教育局高师处组织人员在南京市职业(成人)教研室3楼会议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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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莫愁中等专业学校、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 下午2:30 | |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医药中专、省妇女干部学校、南京商业学校、南京体育运动学校 |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上午9:00 | |
南京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 |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下午2:30 | |
南京江宁中等专业学校、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浦口教师进修学校、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浦口分校、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 | 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 上午9:00 | |
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溧水中等专业学校 | 2018年1月19日(星期四) 下午2:30 |
三、审验要求
1、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完成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网络登记的基础上,按照证书审验要求,做好证书审验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宣传发动、材料收集整理、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名册规范填写)。学校安排专人以学校管理员身份登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查证确定所有参与验证教师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均已经过确认,下载打印全校教师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作为审验材料备查。
2、教师应完成现任职称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附件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或证书送验之日这段时间发生的继续教育学时数计入本审验周期,但不计入下一个审验周期。
3、《证书》审验对象需提交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不符合教师本专业本岗位继续教育的要求的学时数不能计入周期学时数。查看《证书》盖章、登记、签证等填写格式是否规范,填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证书》要在更正后方可审验。
4、《证书》审验工作由市教育局高师处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办理,各学校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联系方式
市职教(成人)教研室联系人:徐彦文 联系电话:84412210
张俊、张莉、王慧群
联系电话:84516536
附件1: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2017年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汇总名册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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