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苏联院〔2016〕7号)精神,决定评选2016年度学院专业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详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苏联院〔2016〕7号)。
二、推荐名额
各分院推荐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各1名。
三、工作程序
(一)各分院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程序提出推荐人选,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二)推荐人选确定后,正式填写推荐表与有关材料报送学院。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分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正式公布学院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教学管理处,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1)。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2)。
3.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由分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4.填写《申报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将电子稿发至学院教学管理处邮箱:jxkyc1@163.com。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7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6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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