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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京商业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2
南京商业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管理的有序性和实效性,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一、因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聘用的非我校在册在编的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及班主任等人员均称为聘用教师。
二、聘用教师学历条件
1、文化课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条件。
2、专业课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条件;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实习指导老师须具有本科学历条件;或具有权威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聘用教师待遇:
聘用教师已签订聘用合同后享有以下待遇:
1、月底薪1500元(含考核200元)。
2、20元/节,应届毕业生(实习)10元/节。
3、代办五险。
4、享受与在职教师相同的日常福利。
5、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待遇与在职教师班主任相同。
6、年终考核优秀者与在职教师享受相同的考核奖。
四、聘用教师应聘上岗程序:
1、聘用教师本人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聘用教师审批表,报分管校长审核。
2、分管校长审核后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将校长批准后的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办公室、分管校长、教务处各一份留存。
4、办公室为聘用教师办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教师教学规范:
聘用教师应遵守师德规范和各项教学常规,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进行对学生的考试考核;相关处室主任根据教学“五认真”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指导,对做的好的给予肯定、表扬,不足之处要及时反馈,并限期改正;对违反教学常规者,按聘用教师月考核要求扣除当月奖金;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严重违背似的要求者,要求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第一次扣除当月奖金200元,之后仍不改正者应予辞退。
六、此办法从2013年9月开始执行。对于此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南京商业学校聘用教师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曾任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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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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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请填写最高学历) |
| 职称及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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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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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于我校何专业 |
| 何年级 |
| 何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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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主 任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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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
分 管 副 校 长 审 核 意 见 |
签名 | |||||||||||
校 长 审 批 意 见 |
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