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处室、各系部职责

2.各处室、各系部职责

一、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一)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不断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按照相馆院校 领导班子的部署,安排日常工作,为院校的中心工作、为协调各部门的正常运转、为教职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按时完成院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汇报材料、宣传材料、领导讲稿、校发文件及其相关文秘工作。

(四)做好院校总支委会、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前准备及会议记录。

(五)负责上级各类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存档工作、学校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各类文件的发文办理。

(六)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调动分配、考核评估、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转正定级、教职工退休等工作。

(七)负责汇总月工作量、月加班费的制表、各种奖励奖金的制表,报经校领导审批,按时交财会室执行。

(八)做好院校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信息收发、拍照摄像等工作。

(九)按规定做好院校印章的保管使用及其相关的文书工作。

(十)负责对校内校外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以及校外来电咨询、校内传真工作。

(十一)协助工会、妇委会、退协做好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文娱活动和福利工作。

(十二)按照党总支的要求做好院校组织和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政审、发展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转正工作;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收缴党费工作;院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民主党派统战工作等。

(十三)完成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 会 工 作 职 责

工 会 工 作 职 责

 

一、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不断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在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和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四、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五、组织会员学习,全面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培养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六、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

  七、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活动,搞好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八、协助校领导参与表彰校级以上劳动模范、群团、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先进人物的评选、推荐工作。

  九、发展会员,接转会员组织关系,坚持创建“职工之家”活动。

  十、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的新女性。

  十一、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重大节日、假日组织慰问伤病、生活特困的教职工;组织慰问刚逝世的教职工家属;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福利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 科 室 工 作 职 责

教 科 室 工 作 职 责 

教科室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教育科研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并承担一定研究任务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日常工作。教科室工作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要从职业教育的实际出发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把教学研究、教学指导与教育科研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学校科学决策和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1、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和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管理制度、教师学习、研究制度,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

3、组织学校的课题研究,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负责抓好学校重大(主干)课题研究;承担上级交给的研究任务;负责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审批等工作,负责学校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管理,对科研成果的鉴定与奖励;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活动进行指导。

4、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方法;普及教科研知识,动员和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营造学校教科研氛围,不断提高教师教育科研能力。

5、收集与学校专业教学有关的信息资料,组织校内教师教科研业务学习、讲座、各类教改研讨会,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接受领导的决策咨询和教师教改、教科研咨询,为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提供指导和服务。

6、负责开展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师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学校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建立教科研骨干队伍,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

7、负责做好教师教科研工作情况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协助做好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学科带头人评审、教科研先进个人评审工作。

8、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教师教科研工作档案、教科研成果档案、信息资料档案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9、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管理,积极参加市级活动并接受考评。

四、教 师 教 学 工 作 职 

教 师 教 学 工 作 职 责 

教师在教学系统中是领导者、传授者、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教书、育人的三重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按教育规律办事。做到既教书又教人,教好书,育好人,以身作则,言教身教,为人师表。

2、根据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情,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备好课。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要做到目的明确、适度,讲解重点,突破难点,教法得当,指导学法,讲练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同时要坚持寓教育于教学之中,注意教学卫生。

4、适当布置课外作业,注意作业的难度。采取全批轮批,全阅抽批,讲评面批等多种形式妥善处理作业。

5、组织好考试和考查,经常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学质量,注意收集学生的反映,不断改进教学。

6、面向全体学生,对每个学生负责。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状况,因材施教,分类辅导。做好提优补差工作,使各人各得其所,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7、积极参加本学科教师相互听课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和教研活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8、积极组织学生课外学科小组活动。增强学生兴趣,拓宽知识面,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

9、努力学习教育理论,自觉进行教育科学研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的知识指导教学工作。加强自己的业务进修,不断更新知识,勤于进取,精于业务,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0、积极进行教改试验。做到:明确教改专题,拟定实施方案,作好试验实录,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写出有质量的教改试验报告、教学总结和教学论文,把教改不断引向深入。

五、医 务 室 人 员 职 责

医 务 室 人 员 职 责

1、贯彻上级批示,坚持以防近工作为重点,搞好学校保健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健康卡和素质调查资料,搞好新生入学的体检工作,按计划搞好视力普查及身高、体重测试。

3、对常见病、多发病及时做好卫生宣传,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4、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并做好消毒处理及保健预防工作。

5、积极开展青春期卫生教育活动,上好卫生讲座课。

6、严格消毒工作,坚持敷料、棉球等高压消毒。

7、每学期清理检查一次药品,对过期、失效药品及时处理。

8、保持学校清洁的学习环境,搞好环境卫生,坚持每日小扫、小查,每周大扫除、总查,每月评比一次。

9、医务室各种资料、药品的管理、统计工作。

10、做好青少年红十字会的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市区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11、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完成计划生育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不出现第二胎。

12、认真做好公费医疗工作,搞好公费医疗报销管理工作。

六、总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总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一)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不断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根据院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各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促使师生心情舒畅、专心致志地完成教育和学习任务。

(三)负责院校的基建工作,加强物资财产管理,及时维修、增补、充实、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美化校园环境。

(四)关心师生生活,及时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师生的生活服务。配合工会搞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五)负责院校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圆满完成院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教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一)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不断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根据院校工作计划和教学思路,对全校的教学活动进行科学地指导与协调,建立和维护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深入教学第一线,对教师执行教学工作计划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收集、整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各种反馈信息,为院校领导统筹决策、领导工作等提供依据。

(四)做好全校教务常规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各类考务工作的安排、管理及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坚持以教研为先导,组织开展教科研课题、课堂教学专题的研究工作;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的研究与指导工作;教学模式的改革、推广和运用工作,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六)积极主动地为全校师生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七)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八、教学计划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教学计划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教学计划是学校按照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知道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报审、施行、检查和修订是一项常规性、基础性的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学计划的管理工作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保证,也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坚实基础。

二、学校教学计划管理领导小组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报审、施行、检查和修订等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校长任主任,由教务处、实训处、教科室的正副主任任组员。

三、各专业制定计划小组在学校教学计划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四、各专业制定计划小组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省市教委的有关文件及各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从分析、研究劳动力市场入手,早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岗位群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组织研讨并确立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教学要求、课时比例以及实习教学计划等项内容,拟定计划初稿。

五、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应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和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岗位群的需求,明确、具体地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其具体要求。

2、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群的需求与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以及继续学习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内容。

3、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应突出实用性和实践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立业创业本领。

4、各类课程的课时比例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委有关规定安排,做到切实可行。

5、实习教学计划包括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标准,教学实习课程和综合实习安排,教学实习各课题设施要求,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和方法等。

六、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初稿拟定后,由教务处和实训处初审,教学计划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经校长审阅定稿后,由教务处负责于开学前(最迟在开学后第一周),报市职教教研室审定,市教委职教处审批后施行,同时报鼓楼区教委备案。教学计划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更动。

七、教学计划管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各专业制定计划小组对已经实践一段时期的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九、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职 责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职 责 

一、教学实习是在校内实习场所进行的,培养学生专项职业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一项实践性教学活动。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实习计划,完成教学实习课题。

二、认真备课,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课,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领导请假。

三、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学生应在当日调查原因,及时处理。

四、爱护学生,对个别后进生要给予特殊关怀,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补差,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

五、做好场地的清洁工作,及时添置技能训练用品,确保教学实习正常工作。

六、教学实习课题结束后,教师应掌握每一位学生的现有技能水平,提出解决方案,对症下药,力争新的突破和提高。

七、在教学实习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的礼仪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八、教师之间要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制订最佳方案,共同解决难题,不断提高教学实习质量。

十、实 训 处 职 责

实 训 处 职 责 

实训处在实训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安排、管理和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市就业办的要求,抓好实践性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

2、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做好实践性教学计划的制定、报审、执行、检查、修订等各项工作。

3、负责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安排和管理,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总结,不断改进。

4、组织实施毕业实习计划,定期检查实习情况,评估实习质量,并做实习工作小结。

5、开展市场调研,并参与教学处实践性教学的各项研讨活动。

6、负责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的聘任和考核,不断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对实习工作的管理水平。

7、定期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负责收集、反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改进意见,做好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8、负责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推荐录用工作,搞好学生毕业后的跟踪调查工作和资料积累工作。

十一、实验室

实验室、图书馆管理人员职责 

1、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水、防电、防火、防盗”四防工作。

2、每日检查一遍“四防”情况并做好记录。

3、发现有异常情况,设备隐患须及时报知总务部门,并做好报告记录。

4、非本室管理人员不得索要该室的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

5、非本室管理人员未经使用许可,不得擅自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