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业学校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来源:编辑:2016-05-03


南京商业学校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好每一位教师,增强教育科研意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形式:

1、教学部门考评(60分)

2、督导室考评(30分)

3、学生评教(10分)

二、考核具体内容:

1、教学部门考评

由教务处、教科室、系部、督导室、教研组根据各任课教师履行教师职责情况,分四个部分评定,即:

1)教学常规考核(30分)

备课教案(6分);上课情况(6分);听课评课情况(6分);批改作业(6分);出试卷及试卷质量分析(6分)。

2)教学工作态度(10分)

第一:接受教学工作任务态度(4分)

第二: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除教学常规以外的任务(6分)

其中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需按照市级职教教研室要求完成,该任务未完成,扣6分。其他除教学常规以外的任务,有一项任务未及时完成扣2分,未完成扣4分,扣完为止。

3)教科研考核(20分)

第一:任课教师参加本组及校市级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4分)

其中:未达到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扣4分。参加本组及校市级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第二:积极踊跃承担教研项目(6分)

承担校级立项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课题主持人得4分,前五位核心成员得2分。承担省市级立项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或通过结题鉴定,课题主持人得6分,前五位核心成员得4分。

第三:开校级、市级研究课或示范课(4分)

开校级研究课或示范课得2分;开市级研究课或示范课得4分。

第四:出版教材、发表论文、论文获奖(6分)

出版教材主编得6分,参编3分;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得4分,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的2分;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分、0.5分、0.1分。各项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4)加分项

第一: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五课教研两课评选、创意论坛大赛、创新作品大赛等获奖,按如下规定给予加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6分、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每项大赛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得分,不同项目大赛得分可累计。

第二:教师本人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课件比赛、教学设计比赛、说课比赛、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叙事比赛等获奖,按如下规定给予加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分、0.5分、0.2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2分、0.1分。每项比赛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得分,不同赛项得分可累计。

第三: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创新作品大赛等比赛获奖,按如下规定给予加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文明风采大赛获奖,按如下规定给予加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每项比赛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得分,不同项目大赛得分可累计。

第四: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奖,按如下规定给予加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分、0.5分、0.2分。每项比赛按最高奖等级计算得分,不同项目大赛得分可累计。

第五:完成师徒结对任务,指导富有成效,指导教师加2分。

2、督导考评

由学校组成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每学年对任课教师进行集中校内督导考核,分两部分评等:

(1)教学设计能力(10分);

(2)课堂教学能力(20分):

ABCD四个等级考评。评为A课教师得20分;评为B课教师得10—19分;评为C课教师得1—9分;评为D课教师不得分。

3、学生评教

每学期由教学管理部门分别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任课教师教学效果,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学生评教内容主要有师德、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能力、教师基本功、教学常规等方面,每次由考评者从各班级随机抽取10名学生对教师进行评定,按ABC三等逐项评定后,汇总平均分为各任课教师的测评分。

说明:每学年末进行一次考核,按总分高低排序,评选出年度教学质量为优秀的教师,颁发证书。优秀教师比重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教师申报职称、申报能级制、岗位定级、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考核成绩给予公布。

方案于20149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南京商业学校

0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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