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会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与职责
会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与职责
1、教务处职责
(1)汇总各系(部)的实习计划;
(2)协助各系(部)建立实习基地;
(3)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2、系(部)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教研室制订实训大纲;
(2)组织教研室制订实训计划。
(3)组织教研室实施实训计划(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训地点,学生的分组和实训过程的管理等);
(4)检查实训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组织实训的考核和交流,负责制定实训成绩的评定标准;
(6)负责学生实训成绩的上报和归档以及实训总结的归档。
(7)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8)建立实习基地。
3、指导教师职责
(1)执行实训计划,做好实训前有关准备工作;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系(部)及实习单位汇报;
(3)认真指导学生实训,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
(4)实训中学生若有违反纪律的,指导教师应及时纠正,情节较重者,及时向院、系(部)汇报,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5)按照规定使用实训经费;
(6)组织学生写好实训日记、实训报告,批阅实训报告,组织实训考核,评定实训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7)认真填写实训日志;
(8)实训结束后,负责实训工作的总结,并将实训总结书面报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