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会计实训基地物资管理制度
会计实训基地物资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节、节约使用”的原则,对物品的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账、卡、物,经常保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卡物相符。
2.学校有关部门要配备工作负责,廉洁奉公,并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物品采购、管理和帐务处理工作。要经常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教学、科研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3.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对于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该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认识程度,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二)会计物资的购置与验收
1.会计物资的购置必须制订计划,填写《采购申请表》,以便于学院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各部门教学、科研所需的会计设施设备及物资审核、汇总后,交领导批准,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人员集中采购、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领用出库手续后领用。
2.各实验室、办公室计划外急需的零星物品、专用物品,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可由各使用单位分别负责购置。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熟悉市场供求信息,根据上级领导批准的计划进行工作,努力争取物优价廉,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3.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对贵重、稀缺、进口物品,使用部门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采购、保管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或质量不合格应立即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补、退或索赔手续。
(三)会计物资保管领用与账目管理
1.根据“集中管理、合理布局、方便领用”的原则,物品的保管力求科学化,同时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卡物对应,便于收发和检查。所购物品办理入账手续后,各使用单位指派专人保管,并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或登记簿,定期核对。物品管理人员应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须办理交接手续。
2.物品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物品的验收和领用制度。物品的领用必须建立账册,由专人管理,领用时签名。各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应详细填写领用记录。
3.物品管理人员对库存物品,每月分批自查卡物,每学期核对账卡一次,年底要全面清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对于盘亏的物品应查明原因填表报系部,经领导审批后作为账务调整依据。
4.各仓库及各实验室多余和积压物资要造册上报,争取调拨处理,对于破损、失效、变质的物品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5.学校采购领导小组以及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抽查在用物品的管理情况,各系(部)每年对在用物品要作一次全面清查。